摘要: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雷洁)8月22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针对我省近期局部地区出现罕见高温天气,省人社厅协调工会、企联、工商联劳动关系三方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对室外...
本报讯(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雷洁)8月22日,记者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针对我省近期局部地区出现罕见高温天气,省人社厅协调工会、企联、工商联劳动关系三方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对室外露天作业各类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高温时段延长劳动者休息时间,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确保劳动者健康权。通过12333人社热线等服务平台,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的的侵害劳动者权益事件,迅速介入,高效处置,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得到维护。对因高温天气作业引发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经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及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各级工会组织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防暑降温工作方案和高温中暑应急预案,预防发生职业性中暑事件。积极开展向露天作业的物流、电力、建筑、环卫等行业和存在生产性热源高温作业场所的从业人员送清凉物资、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等活动。充分运用工会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积极拓展“司机之家”、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会帮扶(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功能,为高温天气户外作业劳动者避暑休息提供便利。
各级企联和工商联引导企业切实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的关心爱护,落实防暑降温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健康检查。对不适宜在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引导企业与劳动者开展协商,合理调整其工作任务,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增配降温设备,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加强高温防护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青海普法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